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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确保广大师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按有关规定,团县委积极参与学校、幼儿园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安全维护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形成有效手段,化解矛盾危机
组织动员基层团组织切实履行综治委成员单位的责任, 积极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生活压力大、 有心理障碍等问题的青年, 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及时组织志愿者开展心理干预, 疏导理顺情绪, 化解心理危机, 引导他们培养健康心态。
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整治工作
各基层团组织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协助排查青少年聚集区域特别是中小学校等机构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配合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并推动落实到位。校内团、 队组织和校园所在地的团、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 及时了解并发现安全隐患, 要把安全隐患以及校园周边治安管理、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等制度不落实的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团组织报告, 接到报告的上级团组织要进一步核准有关情况, 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推动问题的解决。在以团、队组织为主开展的学生群体性活动中, 有关团、队组织要切实履行组织责任, 认真制定安全预案, 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三、 各级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要认真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工作。
组织自护教育专家深入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等机构,普遍开展青少年安全自护知识宣讲和技能培训活动, 重点宣传危险防范和应急自救等方面的知识。要通过印发自护知识手册, 确保自护教育覆盖到每一个在校学生。要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对不明身份人员和安全隐患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发现问题人员及时向老师报告。要通过团属媒体加大对 《未成年人保护法》 和青少年自护知识的宣传力度, 营造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全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立即行动起来,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定期向县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秩序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及上级团组织汇报有关安全隐患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共青团县委员会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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